人才补贴大派送,优粤佛山卡高明子平台上就能领!
高明青年汇 2025-07-26 23:42

近年来,市、区人社部门加快构建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为各类人才提供人才政策咨询、人才分类认定、人才补贴申领、人才安居、人才子女入学、人才健康体检等服务。

2021年10月9日,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高明子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其中人才扶持政策申报工作自上线之日起同步开展常态化申报工作,政策涉及企业的补贴主要有企业引才补贴、大学生实习基地扶持资金、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涉及个人的补贴主要有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券”、职称晋升和技能提升补贴、高技能人才参赛获奖补贴。具体如下:

一、各类企业补贴

(一)企业引才补贴

对全职新引进科技创新团队、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到高明区重点产业领域工作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企业引才补贴。 具体扶持标准如下:

1.引进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团队,分别给予每个10万元、8万元、5万元企业引才补贴。

2.引进领军人才给予每名5万元企业引才补贴;引进博士后、博士、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每名2万元企业引才补贴,其中引进博士后不包含进站博士后,引进博士不包含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引进的首名博士;每年引进中级职称、高级技师或硕士人才2名以上给予每名3000元企业引才补贴;每年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人才10名以上给予每名1000元企业引才补贴。

(二)大学生实习基地扶持资金

1.对近三年每年平均接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生实习人数达5人以上的重点产业领域企业,认定为“高明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给予一次性基地建设扶持资金。近三年每年平均接收大学生实习人数5人以上、10人以下的企业,给予1.5万元扶持资金;近三年每年平均接收大学生实习人数10人以上的企业,给予3万元扶持资金。

2.对在“高明区大学生实习基地”实习的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实习补贴,资助期限最长不超6个月。每个实习基地每年给予实习补贴人数最高不超50人或实习补贴总资金最高不超10万元。实习补贴由基地所在企业先行支付,并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将实习补贴划拨基地所在企业账户。

(三)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

在本办法实施有效期内,对新组织本企业职工参加技能培训且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累计达到200人、100人、50人、20人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

企业按照技能培训人数就高但不重复的原则申领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每年申领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最高不超10万元。

二、各类人才补贴

(一)生活补贴

1.鼓励原高明户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回归建设家乡,对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明籍应届毕业生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给予生活补贴:“双一流”硕士人才每人每年120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位人才及“双一流”本科学历人才每人每年90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人才每人每年6000元,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

2.对具有本地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工技能等级以上、参照《佛山市制造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并符合该目录岗位、专业要求的,在我区重点产业领域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给予每人每年4800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

(二)租房补贴

对企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中初级人才(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给予租房补贴:“双一流”硕士人才每人每年12000元(注:1000元/月),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位人才及“双一流”本科学历人才每人每年9000元(注:750元/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人才每人每年6000元(注:500元/月),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租房补贴实行按月计算,按年度发放。

(三)购房补贴

对在高明区重点产业领域全职新引进并从事与其专业相一致岗位工作的领军人才、博士后、博士、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或毕业5年内符合本办法第五条条件之一的人才,在高明区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区内没有自主产权住房,购买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给予购房补贴。国家级、省级、地方级领军人才,每人分别给予20万元、18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后、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博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双一流”硕士人才,每人给予8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位人才,每人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双一流”本科学历人才,每人给予4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人才,每人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人才,每人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均按50%、50%的比例分2年发放。

(四)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券”

鼓励原高明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优秀大学生回归建设家乡,对获得校级奖学金或以上、在市级以上部门主办的各类技术技能竞赛(评比活动)中获得名次或科技创新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明籍优秀大学生,毕业后回高明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或创业的,给予最高8万元的“奖学金券”,申领“奖学金券”满1年后按“奖学金券”面额等值兑换扶持资金,按50%、50%的比例分2年发放。

“奖学金券”扶持标准:

(一)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按博士6万元/人、硕士5万元/人、本科4万元/人、大专3万元/人给予“奖学金券”;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省级奖学金,按博士5万元/人、硕士4万元/人、本科3万元/人、大专2万元/人给予“奖学金券”;获得校级奖学金,其中一等奖按博士4万元/人、硕士3万元/人、本科2万元/人、大专1万元/人给予“奖学金券”,二等奖按博士3万元/人、硕士2万元/人、本科1万元/人、大专5000元/人给予“奖学金券”,三等奖按博士2万元/人、硕士1万元/人、本科5000元/人、大专3000元/人给予“奖学金券”。

(二)竞赛评比: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名次的,按博士5万元/人、硕士4万元/人、本科3万元/人、大专2万元/人给予“奖学金券”;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名次的,按博士4万元/人、硕士3万元/人、本科2万元/人、大专1万元/人给予“奖学金券”;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名次的,按博士3万元/人、硕士2万元/人、本科1万元/人、大专5000元/人给予“奖学金券”;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四等奖或第四名以下的且入围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的(含优秀奖),按博士2万元/人、硕士1万元/人、本科5000元/人、大专3000元/人给予“奖学金券”。

(三)科技创新: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名次的,按博士8万元/人、硕士6万元/人、本科4万元/人、大专3万元/人给予“奖学金券”;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名次的,按博士5万元/人、硕士4万元/人、本科3万元/人、大专2万元/人给予“奖学金券”;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名次的,按博士3万元/人、硕士2万元/人、本科1万元/人、大专5000元/人给予“奖学金券”;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四等奖或第四名以下的且入围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的(含优秀奖),按博士2万元/人、硕士1万元/人、本科5000元/人、大专3000元/人给予“奖学金券”。获得发明专利的,按1万元/个给予“奖学金券”。

以上三项扶持每人每个扶持按最高标准享受1次,每人最高可享受8万元“奖学金券”。其中:竞赛评比、科技创新类别扶持重复获奖的,按最高标准申请“奖学金券”;同一类别同一层次扶持有多个不同获奖项目的,可以多个项目合并申请“奖学金券”。

申请人应当在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2年内提出“奖学金券”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同一申请人只能以同一学历获得的扶持申请“奖学金券”,以不同学历获得的扶持进行申请的,不予受理。

(五)职称晋升和技能提升补贴

高明区重点产业领域紧缺急需的企业人才,新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3000元一次性职称晋升补贴;新取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1000元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

已享受原职称晋升和技能提升补贴后取得更高级别的人才,按照更高级别的晋升(提升)补贴发放标准申领差额。

符合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有关要求,新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高技能人才或新取得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的工程技术人才,可以对应申领职称晋升或技能提升补贴。

(六)高技能人才参赛获奖补贴

对参加国家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参加国家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省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参加市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佛山市技术能手”称号或被认定为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获奖补贴。同类竞赛项目重复获奖的,按最高级别发放获奖补贴;已享受原获奖补贴的人才,按照同类竞赛项目更高级别获奖补贴发放标准申领差额。

三、申领工具:“优粤佛山卡”客户端

企事业用户或个人用户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优粤佛山卡”APP,下载完成后需安装并完成注册。

四、申报指引

目前上线范围为人才扶持政策申报系统,包含《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引进培育扶持实施办法》中本推文所有补贴事项,企事业用户或个人用户按以下方式进行申报:

(一)企事业用户申报:企事业用户通过电脑登录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网址 :https://hrss.foshan.gov.cn/yyfsk/#/login,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点击菜单【高明人才扶持政策】-【人才政策申请】进行申报,相关补贴事项指引请登录平台查阅。

(二)个人用户申报:个人用户登录“优粤佛山卡”APP首页,切换至【高明子平台】,进入【高明扶持政策通道】进行申报,相关补贴事项指引请登录平台查阅。

五、温馨提醒

《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引进培育扶持实施办法》政策效期将于2026年7月到期。请各企事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优粤佛山卡”客户端下载安装工作,并积极宣传发动和组织本单位及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申报。平台使用或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径向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专技人员管理股反映,联系地址:高明区西江新城滨湖路区文化中心五楼510室;联系人:陈生、周生,联系电话:88229932。

具体政策请查看:《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引进培育扶持实施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21〕5号)

源:高明人社

编辑:廖婉婷

审校:欧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