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芦苞镇关于规范使用药剂消杀蚊媒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全体居民: 当前正值蚊媒传染病高发季节,为有效防控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疾病传播,我镇大力开展蚊媒消杀工作。 但近期,收到群众反映,有居民使用高毒农药用于蚊媒消杀,存在严重风险隐患。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及国家卫生杀虫剂使用相关规定,现就规范居民区成蚊消杀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禁止使用高毒农药进行消杀 即日起,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居民生活区(包括室内、楼道、庭院、公共绿地等)使用“敌敌畏”(DDVP)等有机磷类及其他高毒、剧毒农药进行成蚊消杀。 此类农药具有极高毒性,对人体健康(尤其对老人、儿童、孕妇及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存在严重危害风险,易通过呼吸道吸入或皮肤接触导致中毒,且对水体、土壤、有益生物(如鱼类、蜜蜂、鸟类)造成不可逆的生态破坏,并极易诱导蚊虫产生高水平抗药性,降低整体防控效果。 二、规范使用低毒消杀药品 镇卫健办已统一采购并向各村(居)民委员会消杀队伍配发了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残杀威等低毒、高效卫生杀虫剂。此类药品经专业评估,具有较好的成蚊杀灭效果,同时对环境和非靶标生物相对安全。 三、消杀药品申领与补充 1.免费申领:各村(居)消杀队,若配发的消杀药品已使用完毕,村(居)委会将根据实际需求,统一向镇卫健办申领。 2.自行购买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需自行购买补充药物,务必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仅限购买“卫生用”杀虫剂:必须购买包装明确标注“卫生用”或“家用”标识的杀虫剂产品。 认准有效成分:推荐购买含有附件《居民区常用蚊媒消杀安全药物推荐清单》所列有效成分(如残杀威、氯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醚菊酯、吡丙醚、苏云金杆菌以色列变种等)的产品。 禁止购买农用/工业用杀虫剂:严禁购买和使用未标明“卫生用”的农用、园林用或工业用杀虫剂。 四、科学安全用药要求 1. 阅读说明:使用任何杀虫剂前,必须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严格按照推荐的剂量、浓度、方法及安全间隔期操作。 2. 个人防护:施药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穿长袖衣裤。施药后及时清洗暴露皮肤。 3. 保护环境与生物:施药时应避开饮用水源、鱼塘、蜂箱、宠物活动区域及食物容器。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 4. 特殊人群防护:施药期间及施药后一段时间内,孕妇、婴幼儿、病人及宠物应撤离施药区域。儿童勿接触药物及施药器具。 5. 环境治理为主:化学消杀是辅助手段,清除各类积水(室内外瓶罐、废旧轮胎、托盘、堵塞的沟渠等)是控制蚊虫孳生的根本措施。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做好环境卫生整治。 五、监督管理 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和巡查监督,发现违规使用高毒农药行为应及时劝阻并上报镇卫健办(联系电话:0757-87233390)。镇卫健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居民区常用蚊媒消杀安全药物推荐清单 芦苞镇卫生健康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 扫码关注【印象芦苞】视频号↓↓ 沉浸式体验古镇魅力、地道风情 新鲜事、好去处、美景美食…… 精彩不断更! 视频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