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保险政策最近有较大调整
下面为大家梳理了一期
失业保险金申领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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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备不时之需哦!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或者不满1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1.线上渠道包括:“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手机APP等。
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为例:
微信搜索“顺德社保”公众号→底部菜单栏选择“办社保”→点击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来到佛山人社业务大厅→依次点击“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进入菜单目录后选择“失业金待遇申领”,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
2.线下渠道:携带申请资料预约到就近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申领手续。
注意:根据政策规定,失业保险待遇全面应用社会保障卡发放,请主动使用社保卡作为领取待遇账户。
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为:
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90%
※2025年3月起佛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为2080元,因此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待遇费款期2025年3月(即4月发放的待遇)起调整为1872元/月。
※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可以领取的期限根据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核定:
☑缴费时间1至4年的,每满1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个月;
☑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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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2.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
处于失业状态是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前提,当前属于失业人员才有可能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注意:申请失业保险金前,请先确认已停止参加社会保险(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和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除外)。
☑缴费年限条件
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依次点击“社保·就业”→“社保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进行查询确认。
注意: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即,曾领取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后参保不够1年的,同样属于缴费不满1年的情况。
☑失业原因条件
什么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1.劳动合同期满或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
2.单位破产
3.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
4.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合同
5.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
6.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程序裁减人员
7.事业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8.双方协商一致,单位提出解除合同
9.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
注意: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需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材料,经办机构根据材料中记载的失业原因进行审核。
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做好这两件事:
1.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材料,据实写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
2.在办理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时,据实将本单位人员名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材料中记载的失业时间、失业原因等准确录入税务机关的社保费征管系统。
☑失业登记条件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失业人员需完成失业登记后,才能审核发放失业保险金。
注意:参保人在失业后,可在各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资料存在缺失、涂改、模糊不清等情况将影响业务审核通过,申请人需注意提供资料的规范性。如因资料问题审核未通过,请按照短信或粤省事办事进度中提示的规范更新上传资料。
常见注意事项:
☒线上提供居民身份证时,应同时提供正面和反面的影像;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材料上应正确记载劳动者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材料应清晰、如实记载劳动者失业原因;
☒提供的文书材料应完整无缺页(例如某劳动合同共有3页,则应完整提供3页全部内容);
☒提供的材料上不应对内容进行遮挡、涂改等。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材料上的公章应清晰、完整。
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的,还可以进入小程序“我的”-“办事记录”查看办理进度,业务审核不通过的可以查看不通过原因。
注意:除了粤省事,还可以留意短信信息,了解办事进度和审核不通过原因。

业务审批通过后,可以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搜索“失业定期待遇查询”查看待遇享受时段和金额等核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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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月办理资格核对手续
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需按月进行领取资格核对,每月任意一日均可办理。
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可线上办哦!
微信搜索“顺德社保”公众号→底部菜单栏选择“办社保”→点击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来到佛山人社业务大厅→依次点击“失业”→“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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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现停领情形主动申报终止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主动申报,避免违规多领哦~
☒重新就业的;
☒应征服兵役的;
☒移居境外的;
☒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中断计算。
那么,如何申报终止领取失业保险?
可以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搜索“失业保险金终止”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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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支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用,个人无需缴纳。
2.临时价格补贴
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当物价指数满足补贴启动条件时,自动发放至失业保险金领取账户。
3.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死亡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注意:同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
4.支付大龄领金人员养老保险参保费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可以申请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参保费用。
尊敬的参保人,如需详细了解社保业务办理的相关政策和程序,请您拨打佛山市“12345”热线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关注。
来源:顺德社保、陈村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编辑:陈村镇融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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