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医疗机构被行政处罚!
三水发布 2025-07-24 15:15

防控登革热、基孔肯雅热,

翻盆倒罐、清除积水是关键!

案件直击

2025年7月23日,三水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某医疗机构开展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在查看该机构的内外环境卫生情况时,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仓库旁及周边区域可见泡沫箱、红色水桶、绿色水桶、废旧蹲厕、白色胶桶等容器均有积水,其中泡沫箱内积水可见蚊幼虫游动。仓库门口一洼地可见有积水。该机构负责人承认上述容器都是用于绿植、绿篱浇水的,由于未及时清理积水导致孳生蚊幼虫,同时也承认由于近期下雨加上地面不平、未及时安排清洁人员清扫导致洼地积水。

▲该机构因未及时清理积水导致孳生蚊幼虫。

通过现场调查和现场询问,执法人员查清该医疗机构存在未及时清除积水、孳生蚊幼虫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根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规定,对该医疗机构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以案释法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第四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完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设施,及时清除积水、垃圾,密封粪池并定期清理,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住户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做好以下防治工作:   

(一)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 

(二)垃圾等易招引、孳生苍蝇的物质应当有容器装载并加盖,日产日清;

(三)管好人和禽、畜粪便,粪池、粪缸应当严密封盖,住宅区栽种花木不得施用未经发酵的有机肥;

(四)完善防蚊、防蝇、防鼠设施,堵鼠洞,填缝补隙以防蟑螂藏匿孳生;

(五)参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或者罚款:   

(一)单位、住户的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单位、住户堆积垃圾或者粪池、粪缸不密封而孳生蝇蛆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单位室内病媒生物密度超过本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标准的,给予警告,并限期除害;逾期不改的,处以罚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卫监提醒

医疗机构作为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阵地,承担着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的重要职责。由于医疗机构人员来源多样,且人员流动性较大,加之医疗机构大部分患者的免疫力低下,在蚊媒传染病高发的季节,医疗机构更是预防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工作的重中之重。

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并定期进行巡视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内的花园绿化带以及病房,对于发现的积水及时清除。每天及时清运医疗、生活垃圾,并清理医院范围内的各种散在垃圾容器。及时清理室外小型容器积水,如花盆托、花盆等,并将这些容器扔掉或反扣,防止再次积水。水桶、水缸等功能性储水容器需要严密加盖并定期换水,防止蚊虫孳生。

来源:三水卫生监督

编辑:佛山新闻网 黄敏玲

审校:宋扬、朱静仪、闵莘、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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