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征纳互动操作指引:如何使用留言互动?

为助力广大纳税人用好征纳互动渠道,本期特别整理《征纳互动操作指引(留言互动篇)》,从功能入口到操作步骤进行详细流程解析,帮助纳税人快速掌握征纳互动-留言互动办理要点,高效完成税费业务办理。

纳税人登录征纳互动,进入智能互动;

纳税人点击输入框上方的【留言】按钮,弹出留言框,选择留言机构、留言类型、附件材料、是否需要提醒服务、结果接收方式,输入留言内容、手机号码;

点击【提交】按钮,弹出提交成功弹框。


清屏功能可清除当前聊天信息。不清除历史会话记录,点击加载记录按钮可恢复会话历史。


点击【清屏】按钮可清除当前聊天信息


清屏提示弹框


清屏后的效果
注意:已清除的内容可以在会话历史记录中查看。


纳税人进入在线互动后,可在智能应答及人工互动的排队等待过程中发起留言。坐席人员收到分派的待办信息后对留言进行实时处理或转为工单。

留言机构:必填,级别到运营中心,纳税人可在下拉框中选择。
留言类型:必填,纳税人可在下拉框中选择。
留言内容:必填,文字输入。
结果接收方式:必填,包括短信、站内信,纳税人可在下拉框中选择;选择短信时,需自动带出纳税人手机号,并支持更改。
手机号码:如接收方式选择短信则必填。
附件材料:非必填,每份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是否需要提醒服务:必填,单选是或否,选择需提供提醒服务时,系统提供结果接收方式选择项。选择否则无需提供结果接收方式选择项。
【点击上传】:纳税人在填写留言时,若需提交附件材料,选中文件后,需点击【点击上传】按钮,才是真正上传成功。
【取消上传】:是指文件在上传过程中对文件进行取消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