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发布
佛山生态环境 2025-07-15 20:5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保障公众健康与水生态安全,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将11种(类)具有持久性、累积性和毒性的水污染物纳入名录。

2019年,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收录了10种(类)物质。现已公布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共包括21种(类)物质。

排放《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要求,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下面,环境君带你一图了解

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中

21种(类)物质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

来源/生态环境部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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