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倒积水,我送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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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开启!“神兽”出笼!
“学生哥”们的出游、出行
是假期安全的重中之重
家长们务必要打起十二分精神
做好教导和监管工作
特别是别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
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根据《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
敲!重!点!
年龄未“达标”骑电动自行车
可是妥妥的违法行为
而且真的很废“血条”......
不信?
咱们来看看真实本地案例!
2023年7月,佛山一名年仅12岁的少年,大胆“尝鲜”偷骑电动自行车,不料在公园游玩转弯过程中,因车辆突然失去控制躲避不及,撞上了河边的栏杆,头部重重地磕在栏杆上。

民警接报赶到现场时发现,少年虽意识尚还清醒,但由于摔伤时的冲击力过大,其头部右侧一处2厘米长的伤口,仍不断往外渗血。经询问,少年表示有头晕、疼痛的情况。所幸,在民警的帮助下,少年得到了医护人员的及时救治,头部伤势并无大碍。

上述事件并非个例
青少年身心俱未成熟
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贸然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案例
可谓是屡见不鲜
案例①:一名未满16周岁的少年骑行电动自行车载着同伴(均未佩戴头盔)撞上路边监控立柱,造成其磕掉2颗门牙。

案例②:一名15岁女孩骑行电动自行车搭载8岁弟弟出行,经过路口时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所幸没有受伤。

案例③: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闯红灯、逆行,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导致该学生身上多处擦伤。

电动自行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其本身便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且青少年生活经验不足,心理、生理素质不够成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控制能力弱、应变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青少年的安全意识薄弱,对交通法律法规的了解相对较少,驾驶电动自行车时经常出现不戴头盔、逆行、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法行为。
青少年往往年轻气盛,容易冲动,骑车速度较快,甚至伴随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如追逐打闹、比赛超车、玩漂移等,大大增加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系数。
现如今
很多街坊家中都有电动自行车
为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保证孩子们假期出行安全
作为监护人,家长一定要肩负起责任
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和安全教育
坚决杜绝未满16周岁
违规骑行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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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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