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载超限货车体积大、重量大 犹如行驶的“定时炸弹” 近日,中山交警 一连查处了多辆超载超限车辆 其中有4辆均为“百吨王”! “百吨王”是指车货总质量接近或超过100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把这样的车开上路,不仅给道路安全带来重重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6月30日,中山交警在中阳高速某路段查获两辆装载泥土,存在严重超载嫌疑的泥头车。经过磅检测,陈某驾驶的闽F号牌泥头车总重94.58吨,限重为49吨,超限45.58吨,超限率为93%;徐某驾驶的闽F号牌泥头车总重97.3吨,限重为49吨,超限48.3吨,超限率98.57%。 7月2日,中山高速交警在小榄支线高速公路龙昌收费站出口拦截两台涉嫌严重超载重型货运车辆。 经称重检测,两台货车核定载质量均为49吨,黄某驾驶的赣C号牌货车总质量为102.54吨、超限值53.54吨、超限率109.265%;谭某驾驶的赣C号牌货车总质量为101.32吨、超限值52.32吨、超限率达106.776%。 民警分别对 上述驾驶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与此同时 他们也将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责令其联系转运车辆对超载货物进行卸载,消除违法状态后方可上路行驶。






车辆超限超载,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还可能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发爆胎、制动失灵、翻车等情况;

超限超载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影响道路畅通;

车辆超限超载会严重损坏公路、桥梁的结构,大大缩短其使用寿命。
交警蜀黍提醒
货车超载超限不可取!
请相关企业负责人
严格落实源头装载监管责任
请广大货车驾驶人
✅️合法合规装载、安全运输
❌严禁“多拉快跑”侥幸心理
谨记平安才是最大的效益!

来源:广东交警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张文海、骆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