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水工业园区(乐平镇南部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各有关企业:
为保障我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可持续利用,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成本监审结论及工业园区实际情况,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三水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三发改价复〔2025〕3号,见附件)批准,决定对三水工业园区(乐平镇南部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价依据与目的
本次污水处理费调整严格履行了成本监审、公开征求意见等法定程序,旨在合理补偿污水处理成本,保障污水处理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保护生态环境。
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
自2025年8月1日起,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居民类生活污水处理费按照我区现行的居民类污水处理费标准执行,单价为0.95元/m3。
(二)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含行政事业、工业、经营服务等):现行标准:1.32元/m3,调整后标准:1.6 元/m3。
(三)污水处理费计征水量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应缴纳污水处理费=用水量x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三、执行范围
本次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适用于三水工业区及周边小区、自然村等所有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乐平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
四、征收方式
污水处理费随自来水水费一并征收(对于使用公共供水的用户),或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另行征收(对于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户),具体缴费方式不变。
五、特别提示
请广大用户注意缴费通知单上的计费信息变化。污水处理费是用于保障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重要专项费用,依法缴纳是每个单位和公民应尽的义务。
园区内各企业应继续执行各级环保部门关于企业污水排放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污水治理工作。
六、咨询方式
如对本次污水处理费调整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由佛山市三水区城建和水务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7)87380399。
感谢广大用户长期以来对我镇污水处理事业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共同守护好我们的水生态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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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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