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社保 | 想知道自己门特病种的生效时间和有效期?4步带您查→


备案通过后,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就医前别忘记“选点”噢。通过“粤医保”小程序上的“特定门诊选点登记”功能就可以办理!
您可选择市内和市外共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选定治疗机构。
办理路径如下: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以上流程都搞定后
在选定治疗机构
发生政策范围内的相关医疗费
就可以按规定报销啦!
待遇标准
佛山市门诊特定病种就医不设起付标准,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温馨提示
1.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支付。
如选定的是备案地和参保地外的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在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2.自行选定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在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3.除急救抢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特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