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除警示:法律红线碰不得,暴力抗法必受罚!
水韵西南 三江上城 2025-07-10 22:42

城市违法建筑拆除,是对城市规划的维护,也是对全体居民合法权益的守护。然而近期,西南街道综合执法队在依法拆除某小区违法建设时,却遭遇阻碍。

违建屡禁不止,执法遭遇阻碍

此前,执法队依法对某小区业主擅自搭建的有柱雨棚开展首次强制拆除行动。然而,执法现场当事人情绪激动,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执法,并以防御高空抛物为由拒绝拆除,导致执法被迫中断。近期,在严格履行事前告知等法定程序后,执法人员再次组织强制拆除。当事人仍未改正错误行为,不仅对执法人员进行言语辱骂,更升级为肢体冲突,严重扰乱执法秩序。

违法搭建建筑物(有柱雨棚)
法律利剑高悬,违法终受惩处

面对当事人的多次抗法行为,执法人员始终保持冷静克制,当即报警,以避免事件进一步扩大。经过公安机关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因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这一结果,彰显了法律的威严,给所有试图挑战法律权威的人敲响了警钟。 

以案释法:这些“红线”碰不得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全体市民: 

违建必拆,侥幸心理不可有:未经审批的建设行为违反城乡规划相关法规,终将面临整改或拆除。 

抗法必惩,暴力手段行不通:阻碍执法、暴力抗法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将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维权依法,理性途径才有效:公民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请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切勿以身试法。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西南街道综合执法队
水韵西南微信编辑小组
审校:西南街道宣文旅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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