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 | 寻找心灵“修复师”!佛山社区矫正心理健康专家库等你加入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
加强佛山市社区矫正对象
心理健康教育帮扶工作
市司法局、市卫健局
联合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
热心社区矫正工作的
专业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者
组建本地专家库
在佛山市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家庭教育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心理教师、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家庭教育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精神科医生、心理医生等)。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学术道德问题;
(二)具备相关专业(心理学类、医学类、教育学类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能够积极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活动和完成所委派的工作任务;
(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资质(心理咨询师三级或以上、社会工作师中级或以上、精神科医师职业证书、心理治疗师证书、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证等);
2.定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类的培训学习,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三年及以上)且正从事心理健康服务。
即日起至7月21日,符合条件人员将申报表(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佛山市司法局邮箱。招募单位经过审核评定等程序,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履历、专业特长、经验成果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入库名单,并颁发聘书。
佛山市司法局邮箱:
fssj@fssf.foshan.gov.cn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刑罚执行与戒毒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