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妇联选举产生新一任妇联主席


7月8日上午,明城镇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新一任明城镇妇联主席。镇党委副书记王伟良出席会议。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和程序,大会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替补执委1名,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白嘉妍同志为明城镇妇联主席。
会上,新当选的妇联主席白嘉妍作了表态发言。她表示,当选镇妇联主席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今后将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新工作方法,拓展服务渠道,凝聚妇女共识,用心用情服务好辖区妇女儿童,带领全镇妇联工作创新发展,发挥妇女在乡村振兴中的关键作用,在创业就业上主动作为,推动广大妇女在明城高质量发展中聚焦聚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