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教您在电子税务局完成非税收入缴费及取票
佛山税务 2025-06-27 18:24


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操作指引吧→





PART.01

登录电子税务局


1.输入电子税务局网址,进入网站。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2.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费人选择【企业业务】、自然人缴费人选择【自然人业务】,可采用账号密码、个人所得税app等验证方式登录。






PART.02

确认申报


对缴纳以下非税收入的,需先确认申报:

01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02

水土保持补偿费

03

排污权出让收入

04

土地闲置费

05

代收单位代缴纳的城镇垃圾处理费

06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个人补缴地价除外)

07

矿产资源出让收入(自行申报的除外)

08

森林植被恢复费

09

村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或通过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进入申报界面。

2.选中拟申报的数据点击【去申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在“信息确认”对话框中输入“真”“实”“责”“任”四字,再点击【确定】,即可完成申报。

3.点击【立即缴款】后,可直接跳转至缴费界面。







PART.03

缴费


1.确认申报后直接跳转至缴费界面的,直接阅读第2步。

确认申报后未直接缴款的,可在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或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税费缴纳】进入界面。

2.在【未缴税费】界面,勾选需缴纳费款,选择缴款方式并点击【立即缴款】,按照提示完成缴款。


3.缴费成功后,点击【返回首页】,进行获取票据操作。






PART.04

获取票据


1.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注意:缴纳村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的,进入【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获取票据,具体操作与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的步骤一致。

2.进入【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界面。选择筛选条件后点击【查询】。

3.勾选列表需要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的数据,点击【开具】,生成票据。生成后,可选择下载票据,也可选择直接打印票据。


注意:也可以携带《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或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办税服务厅打印票据。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非税收入科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