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祖庙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
酒吧、KTV等场所
开展食品安全夜间突击检查
规范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行为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保障市民的饮食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夜间突击检查的方式,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经营者资质证照是否有效、经营的酒水和小吃食品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是否使用过期变质食材加工制作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加工场所环境是否卫生整洁、食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以及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及“未成年人禁入、限入”规定的执行情况。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向酒吧、KTV经营者进行守法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每位经营者都能充分认识到自身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此次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KTV 3家,酒吧2家。下一步,祖庙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加强对酒吧、KTV等场所的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辖区群众食品安全,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第一商圈“夜经济”健康繁荣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祖庙微新闻编辑小组
来源:祖庙市场监管所
编辑:禅城融媒体中心楚琴
审核:邓磊、王晓琳、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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