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塘镇临时摆卖点开放指引
广大农户、市民朋友们:
为拓宽我镇农产品销售渠道,助力农户增收,同时便利居民购买新鲜农产品,实现流动摊贩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依据《佛山市临时摆卖疏导点管理工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以“疏堵结合、科学设置、规范管理、服务民生”为原则,在镇内设置两处自产自销农产品临时摆卖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点位详情
(一)大㘵沙临时摆卖点
地点:大塘镇大㘵沙市场内
经营类型:蔬菜、水果
开放规模:约25个档位
开放时间:早上6:00-中午12:00;下午16:00-晚上22:00
管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大㘵沙商业城市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王先生13709600486)

(二)大塘市场临时摆卖点
地点:大塘镇大塘市场旁
经营类型:蔬菜、水果
开放规模:约30个档位
开放时间:下午14:00-晚上19:00
管理单位:佛山市美丽乡村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王先生13675194584)

二、经营要求
(一)规范经营:各摊位经营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统一管理,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规定类别内规范经营。摊位内商品摆放应整齐有序,不得超出摊位范围占用公共通道,禁止搭建固定构筑物。城区未规划设置临时便民市场的区域路段,严禁占道经营摆摊设点。
(二)卫生管理:各摊位经营者需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做好摊位3米范围内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收摊时做到人走地净。严禁乱倒垃圾、乱排污水、损坏绿化及市政设施。
(三)文明售卖:各摊位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市场秩序,诚实守信,文明经营,明码标价,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方式进行噪音扰民的宣传促销活动。
三、管理监督
(一)大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加强对临时摆卖点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经营者,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欢迎广大市民对临时摆卖点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可拨打城市管理服务热线:0757-87270790。
“小摊位”承载“大民生”,本次设立两处自产自销农产品临时摆卖点,是我镇服务民生、激发市场活力、维护良好市容环境的重要举措。我们诚邀广大农户规范入驻、诚信经营;欢迎市民朋友安心选购、共同监督。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建整洁有序、富有烟火味的活力大塘!
来源:大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编辑:莫小文
审校:佘高红、黄高、黄静文、王梓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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