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职业病!用人单位及劳动者都须知道→
近期,西樵镇卫健办联合多部门在西樵镇辖区开展职业病安全培训,明确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基础工作,是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和体现,进一步督促企业依法落实职业健康工作的主体责任。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也关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以及社会和谐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实施以来,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企业管理人员应主动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自身的责任,落实职业病防治中的各项要求。而广大劳动者亦需要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明晰自己的权利,积极参与到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
1、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3、劳动者从事的作业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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