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试行!无偿献血者就医享“五优三免”优待
佛山发布 2025-06-18 13:21

6月14日起,《佛山市无偿献血者就医优待实施方案(试行)》开始施行,献血者在试点医院就医将享受“五优三免”政策。

优待对象

全国无偿献血者,在国内任一血液中心或血站成功捐献全血或血小板的献血者。

试点医院

无偿献血者就医优待试点单位为: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佛山市中医院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

高明区人民医院

三水区人民医院

以及南海区和顺德区试点医疗机构

试点时间

自2025年6月14日起试行,视试点情况适时作出调整并在全市医疗机构推行。

优待内容

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抢救诊疗的前提下,无偿献血者凭全国电子献血证或纸质献血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全市试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享受“优免”待遇。

(扫码查询全国电子献血证)

就医优待服务流程图

“五优”服务

1.优先就诊:献血者成功挂号后,门诊优先就诊。

2.优先检查:医疗机构检验科、影像科等医技部门对献血者优先进行检查。

3.优先取药:医疗机构药房对献血者优先进行发药。

4.优先住院:献血者因病情需要收治入院,优先安排住院床位。

5.优先用血:献血者及其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因病需要用血时,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紧急用血前提下,优先安排用血。(具体实施方法按原有文件规定执行)

“三免”服务

免交门诊诊查费

累计献血20次或4000毫升及以上的无偿献血者可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不包括名专家门诊、特需门诊诊查费)。

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免交当次就诊院内停车费

累计献血20次或4000毫升及以上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医疗机构就诊时免交当次门诊4小时停车费用。

献血者献血次数计算:每献全血200毫升计为1次、每献血小板1个治疗量计为1次。

据统计,自1998年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佛山全市共计逾262万人次参加无偿献血,其中,捐献全血超253.2万人次,献血量超744吨;捐献单采血小板超9.8万人次,献血量超14.7万个治疗量,无偿献血100%满足了临床用血需求,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佛山市连续九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连续九次荣获“全省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

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健康佛山

编辑:罗乐莹

审校:关婉灵、冯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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