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无偿献血者,在国内任一血液中心或血站成功捐献全血或血小板的献血者。 无偿献血者就医优待试点单位为: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佛山市中医院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 高明区人民医院 三水区人民医院 以及南海区和顺德区试点医疗机构 自2025年6月14日起试行,视试点情况适时作出调整并在全市医疗机构推行。 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抢救诊疗的前提下,无偿献血者凭全国电子献血证或纸质献血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全市试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享受“优免”待遇。 (扫码查询全国电子献血证) 1.优先就诊:献血者成功挂号后,门诊优先就诊。 2.优先检查:医疗机构检验科、影像科等医技部门对献血者优先进行检查。 3.优先取药:医疗机构药房对献血者优先进行发药。 4.优先住院:献血者因病情需要收治入院,优先安排住院床位。 5.优先用血:献血者及其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因病需要用血时,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紧急用血前提下,优先安排用血。(具体实施方法按原有文件规定执行) 免交门诊诊查费 累计献血20次或4000毫升及以上的无偿献血者可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不包括名专家门诊、特需门诊诊查费)。 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免交当次就诊院内停车费 累计献血20次或4000毫升及以上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医疗机构就诊时免交当次门诊4小时停车费用。 来源丨佛山市卫生健康局、佛山献血、健康佛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