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多装一点,少跑一趟!”
“我多装一点,多赚一点!”
“我多装一点,真没危险!”
别,您可千万别这样!
超载车辆“摇摇晃晃”上路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
近日,中山交警在巡逻时
查获了一辆
核载31吨、实载近90吨的泥头车
超载率高达187.6%


6月10日,中山交警发现一辆渝D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满载沙子,车身沉重,轮胎状态异常,存在严重超载嫌疑,于是示意驾驶人李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李某持有B2驾驶证,驾驶证及车辆状况并无异常。民警随后引导该车前往治超点进行过磅。

经检测,该车核定载质量为31吨,实际载货量达89.16吨,超载58.16吨,超载率达187.6%。
据李某交代,当日他驾驶车辆在附近某沙场装载沙子后准备沿珠海方向出发,没想到只行驶几分钟便被当场查获。随后,中山交管部门依法对李某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部分货运企业、驾驶人
贪图“多拉快跑”
往往选择让车辆超负荷行驶
殊不知
这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

超载会使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受损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这都会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

超载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影响操控性能,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车辆对公路、桥梁的损害程度随着载重的增加呈几何倍数增长,超载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程度会增加40%。

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影响道路的畅通。
交警蜀黍提醒
超一分,险万分,
莫让货车变“祸车”!
请广大货运源头企业
严格落实源头装载监管责任
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
切勿心存侥幸
务必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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