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电子保函系统对接合作的保证机构,邀请符合资格的保证机构参加。
1、保证机构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允许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在取得总公司唯一授权后参与竞争。若出现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竞争,或总公司授权多家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的,均作无效竞争处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保证机构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截止至本次征集公告发布之日,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至本次征集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保证机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9、如保证机构为保险公司,除符合上述1至8项要求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需具有经保险监管机构报备的投标保证保险条款。
(3)主体信用评级A或以上,须提供信用评级机构相关证明资料。
(4)保证机构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200%。
(5)保证机构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连续三年承保利润连续盈利,且2024年度保费规模不低于90亿。
(6)2023年1月至今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业务业绩。
10、如保证机构为担保公司,除符合上述1至8项要求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设立或存续的融资担保公司,所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
(2)保证机构的注册资本金及实收资本金均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3)主体信用评级AA或以上,须提供信用评级机构相关证明资料。
(4)2023年1月至今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业务业绩。
上述要求不满足视为未响应公告实质性要求,不具备参与综合评定和入围资格。
四、特别提示
(一)电子保函系统仅为保证机构与投标企业搭建金融合作平台,实现保证机构电子保函业务系统与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对接,不保证保证机构接入电子保函系统后期业务量及收益。
(二)保证机构应在收到入围通知后20日内与交易中心签订协议,从签订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内部开发并提出调试申请,否则将取消其服务资格。
(三)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原因,致电子保函业务终止,合作协议终止履行,交易中心及保证机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征集方式
1、获取方式:征集文件网上自行下载
2、获取网址:请保证机构登录“粤公平”网(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zhdt)查询本项目征集公告内容,并自行下载公告附件。
3、有意向保证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现场提交响应文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结合保证机构提交的材料邀请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评定,保险机构推荐得分排名前3的,担保机构得分排名前2的保证机构为入围候选人(若递交响应文件不足3家保险公司和不足2家担保机构的,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全部入围)。
4、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 6月 26日 9时00分 至2025 年 6月 26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开标室(1)
5、联系事项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993173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四楼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11日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