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塘镇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为依托,创新打造“园区就地解纷、镇域统筹化解、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新模式。近日,一宗醉酒伤人纠纷在三水区人民检察院与大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检调对接”机制下圆满化解,取得“事心双解”的良好成效。



2025年5月,A因醉酒后到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某店铺闹事,期间殴打店铺老板等人员,后又殴打前来就餐的顾客B,致B面部受伤。经鉴定,B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件后,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高效化解矛盾,经当事人双方同意,遂根据轻微伤害刑事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迅速启动“检调对接”,委托大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各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检察官立足法律专业角度,释法说理,向A详细阐明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关于寻衅滋事罪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其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劝诫其积极赔偿被害人,争取从宽处理。人民调解员则充分发挥“和事佬”作用,从“情理法”三个维度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逐步消除对立情绪。经过三轮耐心调解,A最终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当场向B致歉并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赔偿款项。在检察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见证下,双方签署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人民调解协议书,B出具书面谅解书,这起因醉酒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优势的生动体现。通过检调联动,既避免了诉讼激化矛盾,又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真正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方面取得积极的成效。
下一步,大塘镇将以此次调解为契机,持续优化“检调对接”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联合研判和业务协同,推动更多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高效化解,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暖心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平安大塘、法治大塘建设注入更强动力。
来源:大塘司法所
编辑:莫小文
审校:佘高红、黄高、黄静文、王梓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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