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需要持有“双证”:
▶ 车辆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司机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为进一步规范网约车营运市场秩序
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禅城综合执法支队主动作为
持续加强与辖区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动协作
严肃查处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
保障市民群众安全出行
5月28日,禅城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塱沙路布点设卡,对过往车辆依法开展执法检查。10时32分,一辆粤E牌小轿车驶入检查点。经调查,该车辆驾驶员向某通过某网约车平台接单,搭载3名乘客从某汽车维修美容中心前往佛山沙堤机场,该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执法人员现场对驾驶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督促其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后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针对驾驶员向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禅城综合执法支队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5月30日,禅城综合执法支队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周边路段开展网约车专项执法行动。10时16分,一辆粤E牌小型轿车停靠路边下客,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辆开展执法检查。

经调查,该车辆驾驶员陈某通过某网约车平台接单,搭载1名乘客从南海区狮山镇永安路前往禅城区民政局,驾驶员陈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执法人员向陈某宣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并现场指导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申请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针对陈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禅城综合执法支队依法予以立案调查,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后续,禅城综合执法支队还将依法追溯存在违规派单行为的网约车平台相关责任。
接下来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将继续巩固深化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严厉打击客运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形成强大震慑力
切实维护我市交通运输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