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关键。近年来,佛山聚焦基层治理的痛点、难点、堵点,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推动基层治理从“经验治理”向“法治治理”的转型升级,为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作为民营经济大市,佛山人口密集,社会矛盾纠纷多发,利益诉求复杂,基层纠纷化解面临专业力量不足、程序衔接不畅等挑战。
为此,佛山积极探索创新治理模式,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并于2024年4月出台《佛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作为2023年《立法法》修改后我省在基层治理领域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基层治理经验上升为法规条文,聚焦源头预防机制、部门统筹指导和信息化管理等方面,从制度层面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创新,整合化解纠纷资源,发动多方力量参与源头共治,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推动社会稳定发展。

2024年5月22日,《佛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举行。(图源: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吕华锋摄)
地方立法应坚持问题导向,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核心出发点,紧紧围绕社会诉求,精准解决社会难题。佛山基层治理立法以市民社会生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点,聚焦民生热点、治理难点和城市发展痛点,着力实现立法实效。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尤其在建筑物外立面、临街容貌、道路容貌、建筑工地、公共环境卫生等方面问题突出,影响居民生活,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有效应对上述管理难题,佛山出台首部地方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填补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制度空白,为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该规定的实施,有效维护佛山市容市貌整洁,保持城市环境的卫生,防止细菌、病毒的滋生,减少疾病的传播,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

南海区里水镇执法人员对存在占道经营、乱堆放杂物行为的店主进行普法教育并予以行政处罚。(图源: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住宅物业服务关系千家万户,是事关市民幸福生活的“关键小事”。为解决市民普遍关心的住宅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业委会成立难、公共收益监管难、紧急维修落实难等问题,佛山出台《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明确规范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的具体工作程序、公共收益收支管理、建立紧急维修制度等,充分协调考虑各方利益,解决住宅物业管理实际难题,有效规范住宅物业活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和谐的住宅宜居氛围。
文明建设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以立法形式倡导文明行为,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佛山出台《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加以固化,建立和完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使文明规范成为人们自觉践行的行为习惯,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推进长效化,促进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能否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城市文明治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适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形势的客观需要,佛山出台《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压实各责任主体,明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环节任务,规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制度,并就实操难点问题作出详细规定,同时强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通过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建设整洁、卫生、文明的城市生活环境。

佛山立法十周年实践充分证明,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十年来,佛山以立法为笔,以民意为墨,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画卷上描绘出法治创新的生动图景。从矛盾纠纷化解到市容环境治理,从物业管理规范到文明行为促进,每一部法规规章的诞生都是对社会治理痛点的精准把脉,都是对群众期盼的深情回应。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佛山立法工作将继续秉持“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原则,以法治思维破解治理难题,用制度创新激活基层活力。未来,佛山必将以更高质量的立法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更加完善,让法治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打造“幸福佛山”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层治理实践贡献更多“佛山样本”。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立法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