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8号)已于2024年5月失效。为适应新时期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要求,我局重新起草了《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以及起草说明(见附件2),现向社会广泛征询意见,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一、公示时间: 2025年5月26日至6月10日。 二、通信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发展和设计科技科,邮政编码528000。 三、电子邮箱: fszjkjk@fszj.foshan.gov.cn。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姚先生,0757-82553537。 附件: 1.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 2.《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起草说明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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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