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自行车,9月起正式实施→

9月1日起 “小电驴”新规正式实施 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 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温馨提示 考虑到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故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同时,为保证符合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充分消化,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查阅《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




来源:佛山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
审校:林楚琪、麦丽敏、赵国平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李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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