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顺德区2025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龙江镇西江畔举行。本次活动以“建设水生生态圈 共绘两江鱼水情”为主题,由顺德区农业农村局、龙江镇人民政府主办,旨在深化环西江—北江区镇村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建设,凝聚全社会力量共护水域生态。




自1983年首次举办以来,顺德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已连续举办42年,累计向西江、北江等水域投放四大家鱼等本土鱼苗超1.2亿尾。作为珠江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实践,该活动不仅是恢复渔业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的科学举措,更成为顺德人“以水为脉、向绿而行”的生态宣言。今年,活动首次落地龙江镇,通过向两江交汇水域投放超100万尾草鱼、鳙鱼、鲢鱼苗,进一步助力西江流域生态廊道建设。

2025年活动创新由顺德慈善会与顺德区水产商会联合发起公益募捐,活动上线“慈链公益”平台,让市民“指尖认捐”鱼苗并实时追踪放流动态。活动吸引300多个企业单位及个人捐款,千元以上认捐30多个。这一模式将传统公益活动升级为全民可参与、可监督的生态行动,彰显顺德“政企民协同、城水人共生”的治理智慧。


活动恰逢珠江禁渔期(3月1日至6月30日),顺德区通过“增殖放流”与“严格执法”双轨并行,持续巩固生态成效。近年来,全区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2023年至今累计没收涉渔“三无”船240多艘,清理违规网具300余张(副),为鱼类繁育营造了安全的环境。






现场还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企业颁发牌匾,并为热心支持此次活动的热心企业和个人颁发鸣谢牌匾。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强调,“在禁渔期间举办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是积极响应国家生态保护政策的关键举措,不仅契合珠江禁渔期保护水域生态的初衷,更与顺德区长期坚持的生态发展理念高度契合。增殖放流是为水域注入新生的希望,为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增长播下种子;而严格执法,则是为这份希望保驾护航,构筑起生态安全的坚固防线。让‘放’与‘护’齐头并进,达成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生态财富。”

按照以上规定要求,增殖放流的物种应当是原生种,改良种(包括选育种、杂交种和其它技术手段获得的品种)、外来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物种均不适宜进行增殖放流。常见的不适宜放流的物种有:红耳彩龟(巴西龟)、牛蛙、革胡子鲶、短盖巨脂鲤(淡水白鲳)、红腹锯鲑脂鲤(食人鲳)、克氏原螯虾(小龙虾)、大瓶螺(福寿螺)、下口鲇(清道夫)、罗非鱼、雀鳝、食蚊鱼、露斯塔野鲮(泰鲮)、镜鲤、鳄龟、凤眼莲(水葫芦)、苏氏圆腹鱼芒(淡水白鲨)、虹鳟、大口黑鲈(加州鲈)、眼斑拟石首鱼(美国红鱼)、斑点叉尾鮰(沟鲇)、匙吻鲟(鸭嘴鱼)、杂交鲟、太阳鱼等。希望广大市民避免将上述物种进行放生,否则好心办坏事,可能会对本地物种的生存造成极大的威胁。
珠江禁渔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此期间,我区管辖的2300多公里水域(含内河涌)全面实施禁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来源 | 顺德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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