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遏制建筑垃圾违规处置乱象,杨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近期增加重点区域巡查频次,强化“技防+人防”溯源追查手段,高标准整治违规偷倒建筑垃圾现象。

2025年5月20日,执法队员巡查至杨更线座阁桥附近时,发现约3立方米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经翻查垃圾内施工材料标识及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当日锁定某装饰设计公司为涉案主体。5月21日,当事人到案后承认其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雇请无资质车辆趁夜偷倒垃圾的事实。目前,杨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已责令其完成现场清理,并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启动处罚程序。

执法人员通过监控溯源倾倒涉事主体



为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加强建筑垃圾全链条规范管理,杨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对建筑垃圾乱偷倒行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偷倒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建筑垃圾专项整治。


联系方式:杜先生15302217846
问:什么是建筑垃圾?
答: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问: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会受到行政处罚吗?
答: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否则最高将受到5万元罚款。
问:建筑垃圾能否与其他垃圾混合?
答:不能。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及第二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否则最高将受到3000元罚款。
问:单位或个人能否自行设立消纳场受纳建筑垃圾?
答:不能擅自设立。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九条及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否则最高将受到1万元罚款。


来源:杨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编辑:黄逸豪
审校:李文震、邵禺铭、蔡洁莹、谢婷婷、朱苏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