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领取失业金的宝妈速看!生育津贴记得申请

正常情况下,申领生育津贴期间
需要生育保险保持在参保状态
(点击回顾→产假期间医保中断缴费,
还能领完剩下的生育津贴吗?)
那么,如果在孕期失业了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
还能享受生育医疗报销待遇
和生育津贴待遇吗?
答案是可以的!
马上一起来看看
具体的内容吧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与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缴费比例为参保地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个人不缴费。参保缴费流程按照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办理。
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其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自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失业人员及其未就业配偶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与其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地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保持一致,由失业人员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的次日起3年内填写《信息采集表》向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将拨付至失业人员本人账户中。
计算公式为:
失业人员生育津贴=失业人员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地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规定的假期天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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