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佛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我局起草了《佛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按规定完成第一次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4月初,我局对照新修订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新规定,重新调整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形成《佛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全文对照稿)》《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佛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详见附件1、附件2)。根据《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于2025年5月7日至5月1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仅收到1条意见。为充分收集意见,现将《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止时间延迟。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征求意见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反馈给我局。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 fszjwgk@fszj.foshan.gov.cn; (二)信件寄往: 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和物业管理科(注明关于《佛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三、咨询电话:李小姐,83384713。 附件: 1.佛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全文对照稿) 2.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佛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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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