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1日至23日预报名,5月24日至26日缴费。
1.具有我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统一预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通过佛山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系统等渠道汇总提交预报名信息。需注意,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号即为考生准考证号,须与姓名、证件号等个人信息准确匹配。
2.申请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于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区指定的社会考生报名点进行预报名,由报名点统一汇总报送考生信息。对报名工作存在疑问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咨询,并按相关指引进行报名操作。
3.各学校的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管理。
4.如考生尚未取得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号,由报名点参照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号派发规则,派发99开头的临时准考证号。
5.考生须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各报名点应认真校对考生名单的姓名、准考证号(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号)、证件号等信息,如有错误(更新),应及时更正。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成绩。

(一)2025年具有佛山市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二、三年级学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拟申请高中同等学力且未取得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毕业证书的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
(三)因病、残等确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参加的考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或缓考。凡申请免考或缓考考生须持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就医病历),经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教育局认定,经区认定后统一汇总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高一年级的学生。

考生须按规定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缴纳考试费(详见附件《缴费指南》),缴费时间安排在5月24日10:00至5月26日24:00,缴费具体开始时间以实际为准。考试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执行,每人每科次25元。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不予报名确认、不编排考场。考试费一旦交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原则上不予退还。

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各高中学校,具体设置办法由区教育局统筹。社会考生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考试地点。准考证由各报名点组织派发,考生需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各区教育局、各学校(报名点)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市教育局有关工作规定执行。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擅自统计和泄露报名信息。高中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报名工作。考生不得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如已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用作普通高中毕业和同等学力认定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各高中学校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和报名发动工作,不得拒绝、阻止或变相劝阻学生报名。要积极地为考生提供报考便利和咨询服务,并做好相关报名指引工作。
高明区社会考生报名点地址: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区教育局二楼,咨询电话:0757-88282386。
高明区:0757-88282386
(注意: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步骤1:进入缴费页面
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打开网址,进入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缴费页面。
网址:
http://ggzf.czt.gd.gov.cn/mobile/#/home
二维码:

步骤2:完成缴费
在缴费页面点击“其他”按钮,输入身份证号、验证码后,点击“未缴费”按钮、“去缴费”按钮,完成缴费。



来源 | 佛山招考
编辑 | 高明教育微信编辑部罗晓云
审校 | 宋超、张敏、刘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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