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水区司法局云东海司法所、云东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云东海街道调委会”)与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密切协作,通过轻微伤害刑事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充分发挥"检调对接"优势,成功化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凭借专业的调解技巧和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促成当事人之间达成赔偿和解,有效平息了双方的矛盾。云东海司法所调解员与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合调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22日凌晨,钟某与孟某在某饭店玩扑克牌娱乐时,因出牌问题发生了激烈争执。起初只是口角之争,随后双方情绪失控,进而演变成肢体冲突。冲突导致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孟某眼部被击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钟某仅受皮外伤,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标准。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以钟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至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事发经过,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刻反省,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还多次通过办案人员向孟某表达了调解意愿。鉴于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区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联动云东海司法所,启动轻微伤害刑事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委托云东海街道调委会介入调解。在接受区检察院委托后,云东海街道调委会第一时间安排人民调解员与检察官进行案情会商,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基本事实和性质已达成共识,但在赔偿金额上产生了较大分歧。经了解,调解员注意到钟某虽然态度诚恳,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却因实际经济偿付能力有限而无法满足孟某的赔偿要求;孟某则因眼部伤势可能带来的长期影响,考虑到后续治疗费用以及生活质量下降等因素,对赔偿金额不肯让步,这些因素给调解工作带来了难度。面对这一调解困局,调解员与检察官深入分析研判,紧密配合,采取“背靠背”的分头疏导策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思维引导。一方面,劝导孟某合理主张赔偿诉求,向其详细分析了诉讼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时间成本、经济支出以及判决后执行的不确定性等,帮助孟某科学评估诉讼风险,适当降低心理预期;另一方面,与钟某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其经济状况和履行能力,劝导钟某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高赔偿诚意,争取获得孟某的谅解。经过调解员与检察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劝说,双方最终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孟某当场出具了书面谅解书。调解协议的达成不但解决了双方一年以来关于民事赔偿责任的争端,而且切实化解了社会矛盾,后续检察机关将结合案件的事实、情节等因素对钟某依法作出处理。这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也是“检调对接”机制成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生动实践。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精准把握双方核心诉求,采取“背靠背”疏导策略,既充分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加害人的实际履行能力,成功促成刑事和解,充分彰显了“检调对接”机制在化解轻微伤害刑事案件中的独特价值。下一步,云东海司法所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不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以“枫桥经验”为笔,以多元化解机制为墨,用心绘就基层治理的新“枫”景。
校对:张颖茵
一审:徐艳芬
二审:刘静思
终审:林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