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分团关于第13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佛山商务 2025-05-09 21:57

各区经(科)促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3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5〕382号)及广东省交易团《关于第13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现启动第13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即日起—5月20日。

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5月30日。

展览内容

共设置55个展区

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详见附件1

(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1)

各展区参展展品范围

可通过以下网址查看

https://www.cantonfair.org.cn/pages/ExhibitCategories

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可通过以下网址查看

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Standard

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完成“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登记后,请与所属区(科)促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联系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3)

(一)品牌展位

1.品牌展位确认

138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第13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确认第138届品牌展位数量(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确认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属区(科)促局,确认即正式生效。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所属区(科)促局,由各区(经)科促局上报我分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2.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展位参展企业可向所属区(科)促局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请有意向的企业根据评审相关指引、申报注意事项,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连同所有纸质版材料寄送所属区(科)促局(相关文件路径:广交会官网首页——参展商——参展指引——品牌展位评审申请指南)。所属区(科)促局按相关要求对申请企业材料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入交易团预审推荐表(详见附件4),于6月30日前连同企业材料报送我分团。

(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4)

(二)一般性展位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完成信息填报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所属区(科)促局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服务机器人专区参展申请相关事宜另文通知。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有联营参展需要的,如符合联营参展资格要求,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3个及以上的企业),同步上传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生产、制造、加工、科研”等字样)、近1年内联营企业开给外贸企业的 1 万元以上发票(2张)、近1年内报关单(2张)、供货协议、装箱单等(发票上的产品需与报关单及相应展区展品一致)。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联营企业的确认,联营参展方生效。

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二)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三)线上平台保持常态化运营,企业可随时通过云展厅管理系统(https://www.cantonfair.org.cn/)申请参加线上平台、选购套餐等。如有疑问,可前往广交会官网“帮助中心”(点击广交会官网首页右侧浮动栏“帮助中心”图标进入)了解具体操作指引。

(四)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我分团通知为准。

(五)“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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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商务局
编辑|叶珅
审校|李敏、刘丹红
本文为原创报道,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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