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街坊注意了! 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将于2025年5月19日 搬迁至桂城街道南舜怡海港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新办公场所地址:
旧址停用时间:
2025年5月17日11:00后,婚姻登记处旧址(位于南海金融公园)停止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新址启用时间:
2025年5月19日于婚姻登记处新址办理婚姻登记业务。5月19日为试营运,5月20日新址正式启用。
南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业务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周六:9:00-11:00。
元旦(1月1日)、劳动节(5月1日)、国庆节(10月1日)当天:9:00-11:00,14:00-16:00。
目前婚姻登记处实行婚姻登记全预约制,市民可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或搜索微信小程序“粤省事”预约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处办公电话:0757-86258160、86258192。
公交车:乘坐公交车到怡翠馨园站、天安数码城北站、天安数码城西站、桂城员工村站、华师附中站、华翠南路南站、南海实验中学站、天安数码城南站下车后步行到达。
自驾车:市民驾车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舜怡海港停车场后步行至10座L101。
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内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倡导文明婚俗,促进家庭和谐,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
二是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深化婚姻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的便利性;
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条例》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根据《条例》内容,办理结婚、离婚登记都无需再出示户口本。
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申请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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