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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4〕7号)《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4〕276号)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丹灶镇实际情况,为做好2025年镇属幼儿园招生工作,特制定《2025年秋季丹灶镇镇属幼儿园招生指导意见》,具体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入园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依批次录取原则。

二、招生对象
1.具有丹灶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22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幼儿,中班插班生为2021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幼儿,大班插班生为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幼儿。
2.父母一方或双方具有丹灶镇碧桂园、美的翰湖苑、上坤美湖苑或者龙光天湖名苑商品房产权的适龄儿童(①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②根据《南海区丹灶镇党委扩大会议纪要》[ 2020]27号的意见制定)。
3.身体健康、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儿童。

三、招生计划、报名指引
请关注各镇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生方案。本招生方案的解释权归属丹灶镇教育发展中心。
南海区丹灶镇教育发展中心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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