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行路口需谨慎,减速慢行多观察!

2月10日晚,吴某驾驶小车沿潮州市潮安区新安大道自北往南方向行驶,行至林坞路口左转掉头时,适遇伍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新安大道超速直行通过该路口,期间摩托车径直撞上小车,事故造成伍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认定,吴某转弯未让直行车辆,伍某无证驾驶未悬挂牌照的二轮摩托车,且存在超速和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情形,二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同等责任。
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人
驾驶摩托车上路
应遵循以下原则
佩戴安全头盔。
应当依法取得并随身携带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不驾驶无牌车辆。
按规载客、载物。
不超速行驶,驾驶摩托车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在车流中来回穿插变道。
不随意改装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