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教育局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政策直招对象、人才直招对象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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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佛山教育〔2023〕14号)和《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5〕60号)要求,我区对已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的政策直招对象、人才直招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向南海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
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3号
监督电话:86335456、86237161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5年4月25日

(一)军人子女。

(二)消防子女。


(一)符合地方政策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二)对市、区政府特定条件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子女。

编辑:卢秀雯
校审:朱晓云 肖红瑶 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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