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2日,佛山市检察院举办院领导班子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抓实机关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玉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读书班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和集中研讨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委党校统战理论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肖霜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为主题作专题辅导。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个人自学、专题辅导,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作交流发言,研讨氛围浓厚,学习热情高涨。 会议指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新时代共产党人作风建设的一张“金色名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破题,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持续纠正“四风”,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到,八项规定不是“软约束”,而是“铁规矩”;不是“一阵风”,而是“持久战”。一是要以“学”为先导,原文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要联系实际学、“沉浸式”学、入脑入心学,在常思常悟中增强政治定力,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融入血脉、刻进灵魂。二是要以“查”为关键,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清单和隐性变异的作风问题清单“过筛子”,对问题逐一查摆。要充分运用巡察、政治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在刀刃向内中深挖问题根源,逐项整改,并防止问题反弹。三是要以“改”为抓手,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抓细、抓长,以制度规范推动解决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司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作风建设长效评估机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以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把“铁规矩、硬杠杠”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佛山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再造一个新佛山”贡献检察力量。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