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实现文化馆打造“人民的终身美育学校”的愿景使命,盘活文化馆阵地,顺德区文化馆拟举办“我在顺德区文化馆办展览”活动,通过免费提供顺德区文化馆二层展厅和相关设施,扶持个人或群体举办展览,向市民群众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平台,让市民群众成为文化活动的主角,进一步推进全民艺术普及,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现面向社会开展展览征集,欢迎顺德区内外优秀文艺工作者、文艺群体来馆举办展览、展览导赏等面向大众的公益文化活动。
主办单位: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顺德区文化馆)
区内外全年龄段文艺工作者、爱好者,文艺群体。
经审核遴选出的有特色、有活力、有创意的作品,扶持举办个人、群体作品展览,内容包括美术、书法、摄影、雕塑、工艺、动漫卡通、创意设计及其它艺术展览。




顺德区文化馆展厅,位于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置业广场2号楼顺德区文化馆二层,展厅面积808㎡,展线长度约185m,展墙高度约3.5m。设有展厅前厅(可用作开幕式场地)、配备LED屏、立式显示屏、挂钩、挂线等设备、常设8个展柜。


由顺德区文化馆按活动需要免费提供二层展厅及相关设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委派馆内工作人员协助或指导参展者进行展览设计和布(撤)展工作。
由参展者自行进行展览设计、布展、撤展、装裱和展览作品运输等工作,并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为确保展品安全,请参展者自行为展品购买保险。参展作品在展览期间如出现受损或遗失等情况,由参展者以自行购买保险的方式解决。
每期展览含布(撤)展时间不少于7天
本项活动为公益性质,谢绝商业行为
须为原创作品、应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内容积极健康、主题鲜明、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连装裱配框长、宽度不超过3.2m。
2、雕塑、工艺、动漫卡通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m内,重量在100kg以下。请自行配备展示基座。作品不能存在易燃易爆等安全隐患。
申报者须做好展览的策划方案,方案要框架完整、内容详实,且具备较强的导向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申报者须遵守顺德区文化馆场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场地的协调分配,配合做好各项信息登记工作。
(一)申办主体
本活动可以个人或集体形式进行申办。
(二)材料提供
1、《佛山市顺德区文化馆展厅展览预约申请表》;

2、展览策划方案及说明;
3、申办主体简介,作品资料(参展作品图片及文字说明);
4、申办主体有效期证明文件(个人申办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集体申办提交登记证件复印件);
请有意申办主体在拟申请展期前三个月,将上述四项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到顺德区文化馆群文活动部邮箱(sdwyzxqwb@163.com),馆内将定期对参展方案进行审核和遴选。申请经审核和遴选通过后将收到通知协调展览档期并签订展览协议进入备展阶段。
(三)联系方式
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顺德区文化馆)群文活动部李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757-22803635、22803636。
联系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置业广场2号楼顺德区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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