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报时间过半了,您报了没?
龙江发布 2025-04-16 20:54

2024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每年1月1日-6月30日均应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如未填报2024年度年报的,赶紧打开“粤商通”app或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填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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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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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月1日起,广东省年报实行“多报合一”的数据填报,整合了市场监管年报填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报填报、年度财务报表填报(系统跳转)、统计报表填报、社保信息填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填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填报、农业农村事项填报等8个事项。(填报中涉及社保、农业农村、商务、外汇、税务、统计、医保等事项,可拨打0757-12345向业务对应的职能部门咨询)

如果未按时年报

后果相当严重!

不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向社会公示,并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经营主体,在办理登记注册业务时将受到限制,并受到多个部门联合惩戒,在注册新公司、生产经营许可、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获得荣誉、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下列事项”的规定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罚则内容。

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下列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权、股份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注销等信息;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

公司应当确保前款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第二百五十一条 公司未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信息或者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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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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