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老板,2024年度年报报送指南请查收!
杨和发布 2025-04-11 22:57

注意

@杨和老板

2024年度企业年报开始报送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佛山市高明区市场主体2024年度报告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年度报告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含)前在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提醒: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仍应当按时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时间

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24年度年报。
划重点:市场主体发现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在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逾期将无法修改。

年度报告方式

(一)电脑端: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d.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行报送。

(二)手机端:

1. 下载“粤商通”APP,将首页左上角位置信息切换至企业/个体户/农专所在城市,点击【市监】—【填写年报】—【年度报告填写】,完成人脸识别验证。

(点击图片放大)

2.关注“高明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登记办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直接跳转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进行年报报送。

(三)现场办理:

通过网上填报存在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送年报。

年度报告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基本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状况信息等。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基本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4.联系方式等。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基本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成员人数等。
(四)继续实施年报“多报合一”。
人社、统计、海关、外商投资企业(机构)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与农业农村部门协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报合一”,新增数据项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五)在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工业产品申报事项、统计事项和年度财务报表事项,新增的年报事项不对社会公示。

相关法律责任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公司未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信息或者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他事项

除公示年报信息之外,所有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温馨提示:市场监管部门对报送年报、公示其他信息及信用修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市场主体务必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杨和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高明市场监管

编辑:梁彩敏

审校:李文震、邵禺铭、谢婷婷、朱苏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