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南海区
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公告
2025年南海区各镇街
积分入学受理工作
即将开始,速来围观!
桂城:4月17日-4月30日
(共11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九江:5月6日-5月19日
(共10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西樵:4月17日-4月30日
(共11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丹灶:4月14日-4月30日
(共14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狮山:4月15日-4月30日
(共13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大沥:4月17日-4月29日
(共10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里水:4月17日-4月30日
(共11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持南海区各镇街办理有效期内居住证的新市民,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随迁子女(小学为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为当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在其居住地所在村(居)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新市民及其配偶同时申请积分入学服务的,只取夫妻其中一方积分。)
必须提交的资料:
1.填写《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南海区各镇街办理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子(女)关系佐证材料(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选择性提交的材料:具体可参考《南海区新市民积分指引》内《南海区新市民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注意:申请积分入学服务的新市民应当在积分申请截止时间前向各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供佐证材料,经核实纳入个人积分档案。
申请人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一年内不得在本市申请积分制服务。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向居住地所在村(居)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并领取受理回执。
(二)查看积分分数。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部门根据镇(街道)教育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公布积分分数情况,并进行公示(对分数有异议的,可联系所在镇(街道)的积分服务电话)。积分分数查询方式如下:
1.桂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hai.gov.cn/,(路径:部门导航<桂城街道办事处>通知公告)、“南海桂城”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村(社区)的宣传栏。
2.九江:“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hai.gov.cn/,(路径:部门导航<九江镇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南海九江”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村(社区)宣传栏。
3.西樵:“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hai.gov.cn/,(路径:部门导航<西樵镇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南海西樵”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村(社区)宣传栏。
4.丹灶:“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hai.gov.cn/,(路径:部门导航<丹灶镇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南海丹灶”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村(社区)的宣传栏。
5.狮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hai.gov.cn/,(路径:部门导航<狮山镇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南海狮山”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村(社区)、产业社区服务中心宣传栏。
6.大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hai.gov.cn/,(路径:部门导航<大沥镇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南海大沥”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村(社区)宣传栏。
7.里水:“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hai.gov.cn/,(路径:部门导航<里水镇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梦里水乡”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村(社区)宣传栏。
(三)录取结果。镇(街道)教育部门根据剩余学位数和积分排名情况,统筹安排新市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位满即止。根据积分入学日程安排,6月底至7月上旬,镇(街道)教育部门会通知每位入围的积分新市民到统筹入读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指标。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新市民做好回户籍地就读或到民办学校报名的准备。
1.各镇街积分服务:
桂城街道:86785316
九江镇:86589339
西樵镇:86803502
丹灶镇:85413606
狮山镇:86688170
大沥镇:85573216
里水镇:85620997
2.各镇街教育办:
桂城街道:81287335、86763863
九江镇:86507851、86589026
西樵镇:86896781
丹灶镇:85448823
狮山镇:86689662
大沥镇:85526373、85510510
里水镇:85613163
南海区各镇街
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咨询电话
桂城街道:

九江镇:

西樵镇:

丹灶镇:

狮山镇:

大沥镇:

里水镇:

2025年高明区
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公告
为确保高明区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有效开展,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持高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法定监护人),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其居住地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排名。
小学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新市民适龄子女。
初中一年级新生:取得小学应届毕业学籍的新市民子女。
二、时间安排
1.网上预约:积分入学申请实行网上预约办理模式。从4月21日起,新市民(法定监护人)登录“高明通”微信小程序——【招生报名】——【积分入学预约】系统进行网上预约。首次放号时间是4月21日晚上20时,此后每个星期五晚上20时放下星期一至星期五的预约号。
2.现场受理:4月24日至5月20日(17个工作日)。申请人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前往预约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3.审核评分:5月8日至5月28日(15个工作日)。
4.积分公示和受理复核:6月9日至6月13日(5个工作日),区委政法委和各镇(街道)流管办同步进行积分公示。申请人对所查询的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属镇(街道)流管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5.积分排名公告:6月27日。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名公告。公告结束后,区委政法委移交积分入学资料给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三、受理地点

四、计分方式
入学总积分=基础分+加分。
具体积分指标详见附件《高明区新市民积分申请材料清单》。
五、积分排名规则
各镇(街道)按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暂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办证在前则排名在前。
六、积分公示
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区委政法委)、“佛山政法”“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和各镇(街道)流管办进行公示。
七、积分查询及申请复核的方式
1.积分查询方式:6月9日至6月13日期间登录“佛山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或通过高明区人民政府网(区委政法委)、“佛山政法”“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查询本人积分情况。
2.申请复核方式:若新市民对积分分数有异议,请在6月9日至6月13日(工作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和积分申请受理回执到所属镇(街道)流管办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八、注意事项
1.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23〕20号)的规定,新市民只能够在现居住地申请积分入学,积分按就高原则,只取夫妻一方积分。
2.镇(街道)设有多个受理点的,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受理点办理,在受理期限内,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受理点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一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制服务。
附件:1.高明区新市民积分申请材料清单
2.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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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来源:南海政法、高明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