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整治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守牢群众出行“安全关”,3月26日上午,云东海市监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业务培训会议。辖区内1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

会议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展开。首先,参会人员观看了电动车自行车相关视频,通过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云东海市监所业务骨干宣讲了《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等法律法规,明确经营者的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要求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并从相关标准、电动自行车产品简介、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区别和快检内容等四个方面详细地讲解了《电动自行车现场一致性检查指引》的相关要求,特别强调了新国标的主要技术参数变化,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要符合国家标准。

云东海市监所业务负责人表示,各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新国标要求:一是要立即开展库存产品自查,对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一律下架处理;二是要健全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售车辆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三是要杜绝非法改装、解除限速等违法行为。

会上,云东海市监所负责人强调,各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经营主体义务,认真履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强调市监部门将联合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并对经营者进行了提醒告诫,要求各经营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主动下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依法诚信经营。
下一步,云东海市监所将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新国标执行情况,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建立"黑名单"制度,切实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张颖茵 校对:冯晓碧
一审:徐艳芬
二审:刘静思
终审:林国明

校对:冯晓碧
一审:徐艳芬
二审:刘静思
终审:林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