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5年。新版《细则》针对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的新形势、新精神进行了完善,旨在建立更加严格的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制度。由于《细则》对食品经营事项进行了相应调整,不少群众对此产生了疑问。以下“六问六答”,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些与细则相关的知识。
Q1:
哪些情况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A1:以下情况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 销售食用农产品(既不许可也不备案);
(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实施备案);
(三) 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既不许可也不备案);
(四) 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既不许可也不备案)。
Q2:
从事简单制售的食品经营场所,需要具备专间吗?
A2:对于仅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如果蔬拼盘等,以及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封、装盘、分切、调味等简单制作后即供应的,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应设置专间或专用操作区。
Q3: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在餐饮服务类中删除了糕点类食品制售,如果销售中式或西式糕点,应该如何勾选?
A3:新办法实施后,热加工的糕点都归入“热食类食品制售”。如果制作类似裱花蛋糕、提拉米苏、三明治等最后一道工艺是在常温或者低温条件下进行的糕点,则需要申请“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冷加工糕点制售)”。
Q4:
怎样区分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
A4: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而散装食品则是在经营过程中无食品生产者预先制作的定量包装或容器,需要称重或计件销售的食品。
Q5:
从事食品经营需要取得健康证吗?
A5:是的,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Q6: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中提及的“简单制售”指的是哪些经营行为?
A6:(一)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制售行为;
(二)仅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如果蔬拼盘、盐浸果蔬;
(三)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封、装盘、分切、调味等简单制作后即供应的;
(四)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
(五)加工制作炒瓜子、炒栗子、爆米花、棉花糖等食品;
(六)加工制作非即食食品。从事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冷荤类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制售的不适用上述“简单制售”的规定。
通过这“六问六答”,相信大家对2025年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希望各位食品经营者能够严格遵守新规要求,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环境。
来源: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
编辑:佛山新闻网 沈楠
审校:岑炽晖、麦丽敏、黄奕瑜、钟美花、唐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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