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备案办理流程来了
三水发布 2025-03-27 12:48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七条规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二十五条,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用于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市政设施及其他生产领域,已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1.《佛山市收购、维修、加工行业备案登记表》(见附件,加具意见和盖章办理流程:企业→社区民警中队→辖区派出所→三水分局治安管理大队);2.《佛山市收购、维修、加工行业经营者备案承诺》(见附件);3.《佛山市收购、维修、加工行业经营管理人员备案登记表》(见附件);4.《佛山市收购、维修、加工行业从业人员花名册》(见附件)及从业人员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复印居住证;5.《佛山市收购、维修、加工行业经营者治安管理责任书》(见附件,辖区派出所加意见并盖章);6.企业内部《佛山市收购、维修、加工行业经营场所内部治安防范管理规章制度》;8.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无房产证的必须出具村居委或街道的场地使用证明;所有废品回收报备企业,要安装监控视频,并将视频接入公安后台全球眼系统,安装完毕后报治安大队审核是否接入。1.申请:申请人把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当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备案;2.受理:有关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对符合条件的资料进行受理;3.审查:受理后,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还会对申请机构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4.颁证:核查通过后,凡是符合条件的,予以行政许可并颁发备案书。佛山12345关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资料网站链接为:https://fs12345.foshan.gov.cn/net_knowledge/#/knowledgeContent?code=CSS00013025
来源: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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