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改革优秀案例集选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找准失信治理“小切口”,做优诚信建设“大文章”
佛山发改 2025-03-26 20:21

近年来,佛山全市上下将营商环境作为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形成了一大批实践成果。日前,第二届佛山市营商环境改革“优秀创新案例”评选结果已出炉,为发挥榜样作用,继续推动营商环境改革走深走实,持续擦亮“营商好环境、佛山益晒你”改革品牌,市发改局推出【营商环境改革优秀案例集选】栏目,详细介绍评出的24个优秀案例。敬请垂注。

2024年以来,佛山法院亮明诚信守法经营受奖励、失信违法行为受惩戒、一时遇到困难给支持的司法态度,将“法院工作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为2024年度十大优化营商环境及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举措,以失信治理为突破口,优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综合应用,强化失信惩戒工作科学性、精准性,持续加大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力度,探索从“执”到“治”的执行工作新路径,充分激活释放民营经济发展动力,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谱写“诚信佛山”建设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一、府院联动提效能,强化法治保障让市场主体更安心

佛山法院注重依靠党委领导、府院联动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及时兑现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与市发改局开展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治理行动,着力解决严重失信名单主体多、新增快、退出慢等问题,每月双向推送失信企业名单和失信企业存量表,对小标的执行案件及高频失信等重点治理对象逐案过滤、核实甄别,及时对523家失信企业恢复商誉。借力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村居等在查人找物、不动产查询和登记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开展“小案必执”专项行动,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执结企业申请执行案件44182件,执行到位金额1476453万元。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形成严厉打击犯罪行为的强大声势,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二、守信激励强活力,稳定发展预期让市场主体更放心

佛山法院探索建立以督促主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模式,依法审慎用好失信惩戒措施,细化信用惩戒分级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失信预防、失信纠正和信用修复机制,通过赋予履行宽限期、发出《信用修复告知书》等措施,严格标准暂缓纳入失信名单,激励企业主动履行义务,帮助企业“活封、经营、清偿、重生”。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对2980家企业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同比下降47.64%。探索出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将自动履行信息向征信机构推送等守信激励措施,进一步畅通信用惩戒救济渠道,助力失信企业通过合法途径修复信用记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消除失信记录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对4990家企业依法修复信用,同比增长707.44%。

三、“瞻前顾后”解企困,善意文明执行让市场主体更暖心

强化“抓前端、治未病”,佛山法院依法稳妥处理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强化财产保全及判后督促履行,区别情况采取强制惩戒与“放水养鱼”。

三水法院创设企业信用白名单管理制度,通过明确认定标准、优化执行举措、延伸司法服务,精准对接企业执行司法需求,企业白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对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实行执行预立案44件次,执前督促32家企业主动履行金额2572.51万元,为白名单企业设立执行宽限期61次,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53次,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顺德法院成立全省首家金融审判专业人民法庭,实行金融案件立、审、执、调一站通办,显著提升企业涉金融纠纷案件审理执行效率,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发展。

注重“稳后端、助重生”,佛山法院深入推进“执破融合”机制,让“生了病”企业进入执行程序后,有法官作为“医生”主动引导其进入破产程序,进而对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及时进行“抢救”,帮助企业“重生”。2024年以来,佛山全市共移送执转破企业254家,移送破产审查案件数1726件,受理破产审查数168件,出清已结终本案件5446件。

禅城法院创新设立全省基层法院首家“执破融合事务中心” ,为具有重整价值及可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税务、财务等方面的智力支持,助力解决破产程序中涉税、注销登记、劳动者权益保护、信用恢复等难题。如在办理佛山某旅行社破产案中,通过执破协调联合会商,在执行程序中准确识别企业具备拯救价值,促使62家债权人与佛山某旅行社达成破产和解,化解债务1700万元,安置职工108人,让濒临破产边缘的佛山旅游“名企”再次回归到市场经济活动中。

四、延伸职能促发展,司法护航让市场主体更舒心

积极延伸司法职能,针对涉企业恶意诉讼舆情,及时核查案件情况并澄清事实,遏制舆论发酵,维护守信企业合法权益。常态化走访企业,组织开展宣讲会、座谈会,深入了解企业司法服务需求,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引导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开展执行回访,了解裁判义务等履行情况,进行执后答疑、释法说理,并邀请企业代表进法院,旁听执行开庭,引导企业提高法律风险意识。针对个案反映出的普遍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发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及时查漏补缺,完善规章管理制度。开展信访苗头排查化解工作,识别为“执行不能”的案件,联动信访部门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司法救助、风险预防等工作,有效解决企业合理诉求。

来源佛山发改
编辑丨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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