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让人,人快行!斑马线前别“争锋”


案例一

一辆小车左拐经过人行横道时未提前减速、停车礼让,与行人发生碰撞。
案例二

一辆小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观察、未礼让正在人行横道上通行的行人,与行人发生碰撞。
案例三

一辆小车右拐经过某路口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观察、未礼让行人,与行人发生碰撞。



对于礼让斑马线
法律也有明确规定


“321”礼让法
“321”礼让法,是指机动车在距离斑马线30米、20米和10米时所采取的礼让措施,既文明又安全。具体为:距30米处,瞭望前方情况,提前开始减速;距20米处,车速降至15码,脚放在刹车上;距10米处,遇行人通行,踩刹车停车让行。

减速行驶
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停车让行
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应当停车让行。


交警蜀黍提醒

来源:深圳交警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曾劲松、骆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