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高明招33人
高明发布 2025-03-26 12:21

英才汇南粤 逐梦来高明

求职教师岗位的朋友看过来

高明定于2025年3月下旬

赴华中师范大学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学教师33名

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

招聘职位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的2025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0届)(非在职),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5年3月29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3月29日至2007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须在体检前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专业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所学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

2.专业相近。

所学专业(含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国(境)外已毕业的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报考者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由有资质机构出具)。

注:①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如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考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②所学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研究生可以用本科学历专业报考。其中,高中历史和高中政治教师职位,考生的本科所学专业,须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而其他职位,考生的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任一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即可。

(六)具有教师资格证。高中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 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3),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以及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成绩证明要符合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或者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及以上。以研究生、国(境)外学历专业报考者不受此成绩条件限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近五年参加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但自行放弃资格,或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

7.高明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10.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

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现场报名,经综合素质评估、笔试、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所有职位要求聘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考意向登记。

考生统一在“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193)进行网上意向登记,意向登记流程:访问报名系统→注册登陆→上传照片和相关材料、填写个人资料信息→提交。凡网上登记后,须到设点招聘高校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确认方为有效。网上报考意向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6:00(24小时开通)。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5:30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9号教学楼)。

本次招聘在华中师范大学设点现场报名及进行资格审核。在现场报名前,考生需提前如实填写好《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并按《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附件5)准备好纸质报名材料在现场提交。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职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考生免综合素质评估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用同岗位综合素质评估和笔试入围名额,其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总成绩。

(二)综合素质评估。

对参加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估。

1.报到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5:30

2.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9号教学楼)。

3.提交纸质应聘材料。考生需提前如实填写好《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并按《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附件5)准备好纸质报名材料在现场提交。

4.综合素质评估侧重考察考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5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招聘职位按招录人数的6倍比例在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入围笔试人员。招聘职位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合格的考生未达比例的,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实际合格人数入围笔试人员。综合素质评估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总成绩。

5.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及结果于考试当日在“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公布,若显示进入笔试环节,请考生在平台确认是否参加下一环节。确认环节操作指引:登录个人报名系统--在【业务办理】综合信息申报--我要申报--如实选择是/否,并确认提交(备注:目前只支持在PC端(电脑)进行操作)。招聘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补录笔试的考生,请保持通话畅通,若电话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对象:经综合素质评估后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30日上午10:00-11:30(提前30分钟进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场),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形式:采取线下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教育理念、教育基础知识或解题等。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招聘职位按招录人数的4倍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未达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实际合格人数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结果于考试当日在“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公布。若显示进入面试环节,请考生在平台确认是否参加下一环节。招聘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补录面试的考生,请保持通话畅通,若电话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5.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考生上环节提交的纸质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四)面试。

1.面试对象:经笔试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31日全天,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用试教(无生授课),高中数学学科加考试题讲解。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

(五)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

1.各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计算综合总成绩:①综合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②高中数学教师职位,综合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试教成绩和试题讲解成绩各占30%)的比例合成;③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其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以及网上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名次。若依然无法确定的,重新组织面试,采用强制选择方式予以确定。

(六)根据综合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七)签订就业协议或意向书。同时收取进入体检考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1.签约时间:具体另行通知(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签约地点:待定。

(八)招聘职位录用人数名额调剂。

招聘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教育局研究后,剩余的录用名额可调剂到同一学段和学科的其他职位:

1.进入面试人数少于录用人数。调剂后,新增录用名额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比例依次新增面试对象。

2.录用环节出现名额空缺。可从新增录用名额职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补录。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公告,获取更多信息。

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电话:0757-88282322、88282392、8828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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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明区政府网、高明区教育局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黎银妍

审校:罗小君、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