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发布餐饮场所污染防治指引!开店需要注意这些事项→
佛山生态环境 2025-03-24 18:24

选址不合理,油烟气味引发邻里矛盾

安装油烟净化器型号不对,投资浪费

餐饮污水排得不对,被罚钱

这些问题都莫慌、莫慌!

近期发布的

《禅城区餐饮场所污染防治指引》

统统有规定!

为应对禅城区餐饮服务业迅猛发展,解决部分餐饮场所因选址不当、设施不完善、运行不到位,造成的水、气、声等环境污染、行政投诉和邻里纠纷。

2025年3月13日,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牵头编制的《禅城区餐饮场所污染防治指引(2025年版)》正式发布。

该《指引》从适用范围、选址、油烟治理、污水治理、噪声管理、固体废物管理、餐饮垃圾管理七个方面,对全区餐饮场所污染防治提出了明确要求。广大餐饮行业从业者和经营者可以通过该《指引》了解餐饮场所污染防治具体规范要求以及有关法律责任,提升污染防治能力,降低经营风险。

01

开店有要求,选址需避开这四项

新增餐饮点选址避开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02

油烟设施、燃料有规定,做好监测与保养

排放油烟的餐饮店要安装与经营规模、烹制工艺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使用燃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新建商住综合楼、居民住宅楼以及用于餐饮服务的建筑物应当配套设立专用烟道,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已设立餐饮场所的商住综合楼和用于餐饮服务业的建筑物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应当加装专用烟道,烟道排放口朝向应当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或者人行通道。

大中型餐饮场所应当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其他餐饮场所至少每年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一次油烟监测并如实记录,记录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对专用烟道、油烟净化设施和异味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施正常使用,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单位每季度对专用烟道、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进行一次清洗维护并如实记录,记录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03

餐饮污水隔油、隔渣,油水分离再排放

场所产生的污水排入公共污水设施的,其含油污水应当经隔油、隔渣、油水分离装置进行预处理,确保油水分离,再达标排放。

04

噪声污染要注意,高音喇叭揽客不可行

场所要合理安装排风机、鼓风机、冷却塔、空调器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定期保养维护噪声设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噪声监测。

05

餐饮垃圾要分类存放,交给服务本区域的收运单位

场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实行分类存放,临时存放场地面积不宜小于1m²,短边长度不宜小于0.6m,不宜设在有卫生要求的空间。

餐厨垃圾应放置在有盖容器内,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垃圾应交给依法服务本区域的收运单位,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不得直接或粉碎后排入公共水域、厕所或市政排水管道,不得混入其他固体废物。

餐厨垃圾排放管理台账要详细记录排放的餐厨垃圾种类、数量、收运和处置单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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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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