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经农村小巷路口,要注意让右原则!丨安全科普(318)
白坭发布 2025-03-23 09:24

农村地区小巷较多
交通路况复杂
驾驶人途经乡道巷口
应时刻保持警惕
以免发生碰撞事故

警示案例

2024年2月20日,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林厝村侨享路自东南往西北方向行驶至某交叉路口时,恰遇郑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自东北往西南方向行驶至该处,两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郑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查,当事人陈某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郑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乡村巷口,人车交汇处

车辆难免“狭路相逢”

那么

经过无让行标志的路口

应如何正确通过?

01

两车垂直直行,遵循右侧先行原则

如图所示,黄色车辆要让蓝色车辆先行。

驾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两车垂直直行,应遵循右侧先行原则,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

02

转弯、调头车辆让行直行车辆

如图所示,蓝色车辆要让黄色车辆先行。

驾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两车垂直直行,应遵循右侧先行原则,需要转弯或者调头的车辆,要让行直行车辆

03

交叉路口相向行驶,右转让左转先行

如图所示,蓝色车辆要让红色车辆先行。

在交叉路口,同一道路,相对方向行驶,同时通行的情况下,右转弯车辆要让对面左转弯车辆先行
交警蜀黍提醒
农村地区的驾驶人
穿行小巷窄路时
务必提高警惕

观察周围环境
保持低速通行
适当鸣笛警示其他车辆或行人

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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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广东交警、佛山交警

编辑丨陈君玉

校对丨梁宇聪

审核丨庞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