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经农村小巷路口,要注意让右原则!丨安全科普(318)



警示案例

2024年2月20日,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林厝村侨享路自东南往西北方向行驶至某交叉路口时,恰遇郑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自东北往西南方向行驶至该处,两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郑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法律链接
乡村巷口,人车交汇处
车辆难免“狭路相逢”
那么
经过无让行标志的路口
应如何正确通过?


两车垂直直行,遵循右侧先行原则

如图所示,黄色车辆要让蓝色车辆先行。

转弯、调头车辆让行直行车辆

如图所示,蓝色车辆要让黄色车辆先行。

交叉路口相向行驶,右转让左转先行

如图所示,蓝色车辆要让红色车辆先行。
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来源丨广东交警、佛山交警
编辑丨陈君玉
校对丨梁宇聪
审核丨庞维佳

